陈铁旗
25-02-28 14:06

关于开展2024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一、汇缴期限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办理方式
个人办理

三、办理渠道
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t.cn/A6vM4YNG)办理年度汇算。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自动计算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预缴税款大于应纳税款,可以退税。需要退税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申请退税,也可以放弃;预缴税款小于应纳税款,说明需要补税。需要补税的,并且不符合免于办理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四、免于办理
纳税人在2024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五、补充申报
下列在2024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4)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六、退税帐户
为了保障资金安全,请使用本人账户办理退税。退税成功后,最终提示状态为“*年*月*日国库处理完成,请关注退税到账情况”。

七、补税方式
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税。补税成功后系统会生成缴税凭证。
八、咨询电话:8073

注:请各纳税人及时关注并完成汇缴,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操作指南:http://t.cn/A61QgsYG

集团财务管理部
2025年2月28日
2024年度个税汇算时间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3月1日至3月20日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此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建议3月21日至4月15日操作。个税汇算详见操作指南。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