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之际的观念,有个女儿留下来,就不算绝后。所以会有抛弃自己的儿子,保全弟弟的女儿的故事。
更始时,天下乱,平弟仲为贼所杀。其后贼复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难。仲遗腹女始一岁,平抱仲女而弃其子。母欲还取之,平不听,曰:“力不能两活,仲不可以绝类。”遂去不顾,与母俱匿野泽中。平朝出求食,逢饿贼,将亨之,平叩头曰:“今旦为老母求菜,老母待旷为命,愿得先归,食母毕,还就死”因涕泣。贼见其至诚,哀而遣之。平还,既食母讫,因白曰:“属与贼期,义不可欺。”遂还诣贼。众皆大惊,相谓曰:“常闻烈士,乃今见之。子去矣,吾不忍食子。”于是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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