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发布 25-03-0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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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注销部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公告】#长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长宁县唐介楷兽药经营部等25家兽药经营许可证许可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或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符合法定注销情形,现予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兽药经营企业名义开展兽药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http://t.cn/A611vFyW(编校人:徐先玲 审核人:李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