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望看台 25-03-05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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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二期(20250304期)裁判评议工作。

【判例一】:中超联赛第2轮,上海申花VS北京国安,比赛第89分钟,北京国安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上海申花32号队员争抢球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未介入。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上海申花32号以争抢球为目的,并且率先触球解围,动作合理,由于触球点在空中,触球后因惯性与北京国安9号腿部发生接触,属于不可避免的意外接触,接触后立即收腿避免造成伤害。上海申花32号不构成犯规,裁判员决定正确,VAR未介入正确。#裁判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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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