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逻格斯 25-03-05 21:46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微博新知博主

本来我以为提灯定损已经是极限,结果某香港公司告诉我们,什么叫做资本主义。

某瑞士金主爸爸在上海租了一家港资服务式办公室,退租的时候好好,退出一段时间了,去沟通退押金的时候,香港公司掏出一份账单,说你租赁期间给办公室造成了损坏,根据合同的叉叉条款,现在我们要自己找第三方公司来"复原",产生的费用由你承担,各种费用七七八八加一块,你还得到找我两万块钱,鉴于我们关系一直良好,这两万块钱我就不跟你要了,至于押金你就别想了。

目前案子已经开过一次庭了,所谓的复原费,入驻原状的照片没有,退租时验收的照片没有,提供了几张照片,是退租之后拍的,显示地毯大概有巴掌大的一块污渍,墙上有一处划痕,但是根据香港公司提供的条款,只要有一点点的污渍就要更换全部的地毯,只要墙上有一处划痕,就要对整个房间的墙面进行刷墙,至于复原费用除了地毯费刷墙费,大头居然是装修期间的大楼保险费,装修工人的保险费,还有公司的监理费等虚头八脑的费用。

合同还有一部分是用英文写的没有提供中文版本,而恰巧涉及的复员费就在英文版本里面,法官就问,这么关键的条款,你们为什么只有英文版本,没有中文版本呢?对方律师答曰:因为我们是一家香港公司。

虽然很不想这么说,但在一定程度上,对香港企业的刻板印象又加深了。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