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 25-03-07 14:34
微博认证: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浙江省民政厅开展省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工作】#民生视角#年检对象为在2024年6月30日以前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年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via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