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当今 25-03-1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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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要求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工会对于企业存在用工问题往往可以采取一函两书的方式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对于湖南这个行为是个利好的消息,也是在努力实行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广大劳动者争取权利,但是这个监督提示函,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有具体法律惩戒手段,企业是否参考以及落地实行都是未知数,但是真心希望所有的企业可以认真对待。

一些公司为了公司运营的考虑不仅仅是对未婚未孕的应聘者采取了比较保守的录用,基本上对于已婚未孕,甚至已婚已孕的同样如此,这些在无形中就加大了女职工的就业难度和就业机会,其实就是一种歧视。

对于这类公司的做法明显是不对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27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所以,男女平等不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在实际中,用人单位应该重视女职员的权利,给予平等的就业机会,而不是人为的创造就业障碍。#律师说法##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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