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虽才与侯元祥[话筒]
原创卫先生2024
米虽才是谁?就是上图的帅哥。米虽才:厦门市中医院肿瘤科科室负责人,福建省名中医访问学者。也是下面报道的主角:近日,厦门市中医院肿瘤科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其中一例纯中医药治疗七旬老年肺癌患者的临床案例,成功入选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据悉,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是中国科协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开发建设的案例库,主要收录国医大师、名医名家的经典案例以及青年医师的优秀临床案例。
案例采用宜肺扶正抗癌汤 成功控制肿瘤进展“真的感谢你们,让我爸能好好生活!”检查报告显示,74岁林大爷右肺的肿瘤原发灶已完全消失,林大爷的家人向厦门市中医院肿瘤科团队表达了感激。据肿瘤科负责人米虽才副主任医师介绍,林大爷去年3月因发烧入院,检查时意外发现右肺上有一个大拇指大小的肿瘤伴转移。“由于患者年龄较大,体质虚弱,且患有糖尿病、慢性肺病等基础疾病,并且基因检测提示,林大爷无法从毒副反应较轻的靶向免疫治疗中获益。结合患者身体情况和家属意见,最终采用纯中药的治疗方案。”米虽才介绍。年龄大、基础病多、体质差,药方怎么开成了一个难题。
在厦门市中医院党委副书记、肿瘤科学术带头人黄源鹏教授的指导下,结合患者体质,团队最终采用了自拟的宜肺扶正抗癌汤。该方剂以益气扶正、养阴益肺、化瘀消积为治疗原则,旨在缓解林大爷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控制肿瘤进展。在治疗过程中,团队根据患者的症状变化,对方剂进行了多次微调。
例如,针对患者出现的湿疹、消化不良等症状,团队在整体治疗思路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药味进行适当增减。经过十余次的复诊,患者咳嗽、气喘、咯血等症状基本消失,半年后CT复查发现右肺原发灶肿瘤完全消失。目前,患者病情稳定,仍在定期复诊中。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一下米主任和团队,以我的经验,往下对你们纯中药治好癌症的负面消息很快就要到来了。
不过还是要恭喜米主任团队的这个病例,成功入选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对比一下米主任,此刻不禁想到侯元祥、侯静治好那么多癌症,目前还深陷囹圄,让人不禁感慨万千。下面根据这个事关联侯案还是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现行法律对民间中医的“合法性认定”存在制度性缺陷,导致确有专长但无学历资质的医者被迫“非法行医”;涉案药物疗效与安全性需结合中医理论重新评估,现行“假药”认定标准忽视中医药特殊性;案件处理应兼顾法律刚性与文化传承使命,避免对民间中医探索性实践的过度刑事打击。
二、历史传承与群众基础侯元祥虽无官方认证资质,但家族三代行医积累民间口碑,其治疗案例中绝大部分患者都得到治愈。
《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但现行考核机制存在以下问题:考核标准西医化:要求民间中医掌握解剖学、病理学等西医知识,与其传统实践脱节;通过率畸低:山东省2023年中医专长考核通过率不足5%,大量确有高水平者被排斥在合法体系外。侯元祥曾多次申请考核,均因“无法提供规范病历”被拒,被迫延续传统行医模式。
三、涉案药物的“假药”认定争议成分与疗效需中医理论评价:《药品管理法》将“未经批准生产的中药”一律定性为假药,但《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明确:“民间中医传统配制的中药制剂,仅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不需取得批准文号。”侯元祥的药物虽未取得文号,但符合“传统配制”特征,应优先适用特别法。侯元祥主观上无危害故意,其行为源于对中医传承的朴素信念与患者救治需求。建议参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情节显著轻微”条款,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
本案引发公众对民间中医生存困境的广泛关注,严惩侯元祥可能加剧中医药文化断层,违背《中医药法》“扶持与规范并重”的立法初衷。四、建议建言建立“疗效优先”的民间中医认证机制,允许患者证言、历史口碑作为考核依据;设立“中医药传统制剂特区”,对确有疗效的民间方剂实施备案制管理。最高法、最高检应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民间中医传统诊疗活动”与“制售假药”的界限;对类似案件引入中医专家陪审员制度,避免“外行审判内行”。
写在最后:侯元祥案绝非简单的“假药”案件,而是中医药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激烈碰撞的缩影。中医发展必须跳出“西医化”窠臼,回归临床实践、师徒传承、医药一体等本质规律。李时珍与张仲景的成就证明,中医权威源于疗效与文化积淀,而非证书或实验室数据。
附:国际对比:日本《汉方医药管理法》允许民间汉方医备案行医,仅2023年即新增民间汉方诊所1200家,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司法数据:2020-2023年,全国73%的民间中医涉刑案件因法律适用争议引发上诉,其中35%获改判轻刑或缓刑。
如果西医院没有免责协议书,全国三甲医院每天都有大量的重大医疗事故发生!搁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