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了《这个案子太邪门》和《我不熟坏小孩》,都是陈文章老师的书。
一个15年的老刑警,里面的案子,我相信都是真的。
各种血腥、暴力、人伦案,但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爆破手”的部分。一帮未成年小孩,盗窃、伤人、抢地盘、斗殴、杀人...还有十一二岁小孩强迫同班同学卖淫的...
而这些,居然就发生在离我们很近的2023年,我猜,这样的“爆破手”,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仍然有。
刑法已经调整了刑事责任年龄,12-14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等情节恶劣的,可以追究刑责。
可能有一定作用,但不大。
刑法能调整年龄,但挡不住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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