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礼上父亲牵着女儿的手,然后将女儿的手交到丈夫的手上。
这并不是一个象征性的仪式。
这是一个实质性的仪式。只是由于今天的中国人所接触到的这一套婚礼仪式和文化都是作为一种舶来品的迪斯尼乐园式的体验,是由婚庆公司所策划和模仿并构筑的这一套流程,再佐之以中式大团圆的热热闹闹、大吃二喝,没有人会多去想什么。
作为真实的历史原型和模板的西方婚礼,本身在一开始就是一个实质性的仪式,并作为残留延续下来。
这个仪式的实质是具有法律性质的,它所代表的是监护权的转移。
因为在很长一段的西方历史时期当中,女性的法律地位不是人,而是半个人,与儿童的地位相当,所以需要监护人。
从罗马法开始,一直到20世纪以前的西方社会,这一点其实都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在并不久的过去,女性去银行取钱,甚至还需要监护人陪同。
未出嫁时监护人是父亲,出嫁后监护人是丈夫。这是冠父姓和改夫姓的逻辑根源。
所有的这些仪式和文化,背后真正的意义是监护人的改变,而这件事的逻辑根源又是女性必须要有监护人,因为她只相当于一个儿童。
这就是在所有的表象背后的人类历史的逻辑,这种视角从来没有真正大变过,这是父权制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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