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3月13日以针对“国安与统战威胁”为由,宣布准备多项修法与行政命令,其中不少是限缩两岸往来与审查机制的内容,也涉及对言论的处分,就此学者表示,赖清德藉此为大罢免助势及加温。法律学者则认为,赖清德的很多策略都涉及基本权的限缩,一定要有法律依据。
台湾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桂宏诚分析,因应3月14日是中国大陆反分裂国家法施行二十周年,赖清德超前部署因应的对抗措施,也可藉此为大罢免助势及加温。因此,刻意强化致造外部敌人谋我日亟,而内部又充斥着在地协力者的气氛,以此“国家”安全受威胁所激起的防卫意识,来凝聚民心及巩固民进党政权。
他认为赖清德犹如宣布台湾已进入了“准战争时期”,也为其可能将滥权与扩权建立了正当性基础。他并表示,赖清德要修法恢复军事审判制度,相对现行法而言,意味了即将进入积极备战的“准战争时期”。这也可从赖清德宣布把“大陆地区”视为《反渗透法》中所定的“境外敌对势力”看出。
而就要求来台定居的大陆人民放弃大陆户籍与护照,桂宏诚质疑,赖清德提出这项策略作法,用意只在了把深化两岸关系混淆成两国关系。
他也强调,民进党的战略要把两岸关系朝逐步关门的方向前进,此方向必须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而立法过程又可拿来操作大罢免,以达到在“立法院”拥有过半数席次之目的。
开南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则指出,赖清德的权限来自“宪法”的赋予,其行使权限如果没有经过议会,就是行政权。她强调,赖清德抛出的相关内容多涉及修法,都要送“立法院”,因为都会牵涉到基本权的限缩,即所谓的“权利事项”,而且“立法院”也不是爱怎么改就怎麼改,必须依照“宪法”去执行权限。
仉桂美举例,如言论自由,过往几乎都是事后审查,没有事前审查,因为那是基本权。至于要避免演艺人员去表态,她质疑,“我们现在的法里面有特别限制哪一种人吗?没有”,过去实务上发生过,一到选举年的时候,“查水表”的案子就很多。若要从严去查处,到底界限在哪裡、法律依据在哪里?不可能用一个行政命令就去做基本权的大幅限缩,一定要由法律规范。
回到“两岸关系条例”,仉桂美强调这是“宪法”直接授权的法律,动了这么多政策或者是策略,两岸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关系?譬如居住证等议题,“两岸条例”没有提到,“这显然又是用行政权去扩张法律所没有的范围”。
她表示,现在有点“本末颠倒”,应该先掌握“宪法”的精神,“宪法前言可能要先修吧”,要不然就需要修“两岸条例”,也要“立法院”过半才能通过。但“立法院”从去年新政府上任到现在,行政院已经复议了5个法案,仉桂美认为,“这样国家会很动荡,法的秩序的安定性会受到严重的挑战,而且法的位阶性也会受到严重的挑战」,这些基本的东西当动不了或者无能为力的时候,直接下达相关部会让它们践行,“不知道怎么践行”。
针对军事审判制度被恢复,仉桂美提到,当初洪仲丘案后把它放回普通法院,后来也通过了“速审法”,她质疑,“今天是什么样的依据可以大幅翻修?我们并没有戡乱条款,也没有戒严条款”。
仉桂美还表示,现在最严重的问题是行政如果扩权不经过立法修法的话、直接用行政来处理,将来台湾的法官恐会过劳,因为将来争议都会到法院打诉讼。但法院是有标准的、必须依法审判,“不可能认为命令可以超越法律”,所以下游的法官会无所适从。
她示警,基本权的限缩一定要法律保留,不可能用行政权,“如果用行政权,将来法院怎么审?到法院搞不好政府都会败诉”。(台湾联合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