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湖地标史矛革
25-03-15 08:34

所谓“八旬老人捞0.8公斤螺蛳被判刑并罚8千元”的案子,属于无良自媒体年年改头换面拿来造谣的典型了。现在@深圳马良 又来了http://t.cn/A6BMrAsB
这条造谣微博几个造谣的地方:第一,将前后两个不相干的视频拼接在一起,捏造“儿子儿媳同时被抓”的案情(图一,图二)。
第二,当事人是67岁,被原博篡改为79岁。
第三,是在禁渔区域使用禁用渔具虾笼网捕鱼(图七),并且是五个网,而非什么“摸螺蛳”。
第四,该案判决是“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无罚金,原博捏造了“罚金8千元”的处罚。
该案最早的报道见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021年3月16日报道《湘江边捕鱼0.8公斤遭拘役2个月 六旬老汉心有不服 法官耐心释法》(http://t.cn/A6Bxd55q),具体可见图三~图六。
同时澎湃新闻也有报道和视频(http://t.cn/A6Bxr8CV)
案情简单来说,就是67岁的罗某某在湘江水域放置了虾笼网。被巡逻的长沙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正在湘江边现场查获,查获虾笼网5个,捕获的各类水产品共计0.8公斤。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罗某某认罪认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开福法院判决,被告人罗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说白了,处罚主要是以普法教育为主。
希望@微博管理员 @围脖侠 对捏造事实的@深圳马良 进行处罚。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