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川剧院 25-03-1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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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
关于公布第六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全国共有942人入选
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其中
成都市川剧研究院 刘芸 入选
至此,我院共有
3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4位省级非遗传承人
3位市级非遗传承人

我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截至目前):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晓艇、陈巧茹、刘芸
省级非遗传承人:
蔡少波、王玉梅、马丽、周玉
市级非遗传承人:
余厚云、肖方云、王超

刘芸:一级演员、首届中国戏剧梅花奖“二度梅”获得者
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成都市川剧院院长、成都市戏剧家协会主席。荣获首届中国戏剧梅花奖“二度梅”,文化部文华表演奖、文华导演奖。中国文联授予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先进工作者等。1963年毕业于云南省戏剧学校,在云南省川剧团、成都市川剧院任演员。师承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胡琦、阳友鹤,京剧表演艺术家关肃霜。工旦角,在继承传统艺术的基础上,力求创新,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艺术风格。代表剧目有《王熙凤与尤二姐》《红梅赠君家》《杨门女将》《田姐与庒周》《刘氏四娘》《刁窗》《别洞观景》《诰命探窑》《春花走雪》《霸王别姬》《活捉王魁》等。

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传承人的认定标准需满足如下要求:“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等。

此外,《通知》明确提出,希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