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中国台湾省的新闻冲上了热搜。说是该省一3岁男孩在浴缸中死亡,水深仅20厘米。事发时父亲正在给女儿喂饭。该省警方认为死者无外伤无外力介入,死因怀疑是溺亡,但需要解剖后才能确定死因。#3岁男孩疑在水深20厘米浴缸中溺亡#
哎,这一起悲剧让人心碎。
很多朋友觉得不可思议,纷纷私信老秦,问:这么浅的水,能淹死人吗?
这一起案件还在查办之中,没有确切的结论,所以老秦今天就仅仅对“浅水溺死”的事件做个科普,并非针对这一起实际案例。
首先回答问题,20cm的浅水能否将人溺死呢?
答案是能,但是不是普遍现象,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个体情况而有可能发生的少见情况。比如我以前就办过一个案子,有监控全程看得到一个人躺在一个浅水湾里自杀,水面刚刚没过她的鼻尖。她呛咳了两下就在那里溺死了。
教科书《法医病理学》里也明确写了:“只需将头面部,甚至仅口鼻孔同时淹没于水中即能溺死。”
由此可见,针对一起溺死事件,判断是不是他人所为,法医并不会关注水深多少,而是有一个完整的排除加认定的思路。
现在我们来捋一捋这个思路。
首先,法医需要确定死者就是溺死,而不是死后将尸体放在水中。尸表检验,死者存在口唇指甲青紫、眼睑出血点等等窒息征象,口鼻有蕈状泡沫,手指间有泥沙、水草等等溺死征象;尸体解剖,气管充血且内有泡沫,水性肺气肿,肋骨压痕,胃内有溺液或泥沙、水草,左右心腔内颜色不一等等溺死征象。法医就可以确定死者确属溺死。
其次,法医需要确定死者的溺死地点就是案发地点。水中有一种微生物叫做“硅藻”,有成千上万种形态,每个水域中的硅藻形态都不一样。法医通过技术手段将死者体内的硅藻提取出来,和事发水域的硅藻形态进行对比,就可以确定死亡地点了。
最后,溺死是不是他人所为呢?
最重要的,就是检验尸体上有没有附加损伤。如果把人按在水中溺亡,因为被害人的反抗,自然会在被害人尸体上留下约束或抵抗损伤。比如把人按在水池中溺亡,凶手掐按死者项部,就会在项部留下皮下出血。
如果没有外伤,那就要考虑有没有外界因素作用导致死者失去抵抗。最常见的就是中毒。所以在浅水区溺死的人,必然要对其进行毒物检验,比如有没有严重醉酒或者毒物致晕,这个通过仪器检测就可以明确。除去中毒,还有颅脑损伤、窒息导致的昏迷。这些通过尸检都可以明确或者是排除。
排除了上述的可能性,那就剩下最后一种可能,自己形成的溺死了。
不过要得出这个结论,不能仅仅依靠法医,还需要更加谨慎、完善的工作。比如对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看有没有被杀的可能性;比如对现场进行勘查,现场附近有没有其他人的指纹、足迹,有没有挣扎导致的水渍扑溅等等。
那么,如果不是自杀和他杀,怎么会导致浅水溺死呢?原因也有很多,比如死者突发疾病昏迷、癫痫倒入浅水中溺死,比如被少量水呛咳后,因为神经反射导致休克而溺死,再比如呛咳后因为过度慌张而丧失自救意识而溺死等等。
虽然这些都是偶发的情况,但不代表不会发生。
最后我想说回热搜上的悲剧。这么小的孩子在家溺亡,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给所有家长提了个醒:在照护幼童时,一定对他们的安全多多费心。
现在的天气马上就要热起来了,孩子如果想去玩水,一定要有大人陪同,保证他们的安全。#儿童安全# #超正经法医# http://t.cn/A6BpgE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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