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发现没有?
同为穷人家的漂亮女儿,金赛纶、雪莉、具荷拉走了,可宋茜却完好地回国了,真是个狠人!
第一,她是中国人。哪怕是越南人Lisa、泰国人尼坤,都没听说遭遇韩娱的陪侍潜规则。这一点,正常一点的人,都可以理解。 第二,宋茜算比较红,性格也比较大胆,经纪公司没必要非要去折摇钱树,搞得双输。 第三,韩娱明星虽然很红,影响似乎也广泛,但通常都是团体,而且经过经纪公司的抽成以后,明星个人能够获得的收入其实很少,远远无法与国内艺人相匹配。比如,红得那么早、那么久的元斌、郑智薰也才几个亿人民币的身家,这还是个人理财有方的前提下,与国内这些动辄几千万上亿片酬,当红一年几个亿收入的水平来比,简直毛毛雨。
主要还是要看签的合约。宋茜作为中国人,她就算签了奴隶合约,都可以起诉公司要求作废(比如当年归国四子中的某些人)。而其他韩国人没这个条件。韩国作为一个财阀社会我,普通人根本逃不掉,即使退出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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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