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心动的师父(4)酒吧与大状
完成实习的Pupil(大律师实习生)需要作出一项成为大律师的动议申请,一般都是实习生其中一名师父作出。法庭批准后才正式成为一名大状。
这些申请都是逢星期六進行。在2006年9月16日那天也不例外。
那天就是我的申请。
我幸运地得到师父和师兄一同作出这动议。我感到非常光荣和感恩。
当时還未知道处理申请的法官会是谁。
有一名法官以注重细节和程序正确性著称。这位法官完全熟读所有与案有关的文件。
法官会反覆追问一些案件中容易忽略但重要的细节,直至大律师给出满意的答案,该法官才会说:“答案其实就在这一页......” 這令很多大律师都闻风丧胆。
当我们在一星期前知道是这位法官主审时,连身经百战的师傅也感到一点压力,不停检查动议的文件是否齐备妥当(虽然只是3-4页纸)。
还记得他(半)打趣地说:「看,我为徒弟承受这么大的压力!」 (笑)
在聆讯时,我坐在穿上全副「武装」的师父和师兄旁边,正对着法庭。我不是大律师,所以不能戴上假发,只穿上大律师袍。假发放在法庭的另一端 ,即一般陪审团坐的位置。
开庭后,师父第一时间向法庭强调文件已经妥当。当时师傅在庭上讲述一些我的学历、背景、亦代我感谢家人和亲友。
法官批准我成为大律师的申请后,我便從师父旁边的座位,走到写着我名称,放着假发的位置坐下。
坐在法庭内,感慨万分,回想起一路走过来的过程实在不易。现在终于可以不负众望,在父母和亲朋戚友前成为大律师。
...
师父在向法官陈词时特别提起我在酒吧和师父第一次面试的情况,这段故事在「令人心动的师父 (1)」提过。
酒吧和大律师界的英文都是"Bar”。法官幽默地说:“ Mr. Grounds, which bar are you admitting Mr Kuan to?”
法官问我师父:「你带关先生进入什么“吧”? 」是带他进入酒吧还是申請进入大律师界? (笑)
...
我小心翼翼地从桌上拿上我的假发,颤颤兢兢地戴在头上。
從那一刻起,我终于正式成为香港大律师的一分子, 成为"a member of the 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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