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生大王 25-03-2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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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要疯了。

今天有条热文,被转1.8万次。杭州一位女士吃烧烤,发现室内有三位大哥吸烟,阻止后被对方恶毒辱骂,恶毒到骂她全家死光,警察到场居然也劝女士换家餐厅。女士没有对骂,坚持据理力争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我觉得这件事怎么都是大哥挨骂吧,结果定睛一看好多人在骂女士。

还有一位大V发出严厉批判。我看完都要疯了,他甚至责备二手烟受害者“你就非要在这边吃”。我:???

其痛心疾首雄文在图三。评里居然应和者众。

我不喜欢争执,但必须要说两句,不能把舞台让给声音大的人。咱们一起来分析他是如何逻辑反转、拉偏架、泼脏水的。

1,“换个角度想想,烧烤店主主要做的夜生意,主顾大部分是抽烟的”。

——数据呢。不抽烟的人都不吃夜烧烤?

2,“你让他禁烟,他就别干了,因为顾客会跑到街上其他店里去。三桌客人,两桌抽烟,你一进来就勒令大家不许抽”。

——典型法盲代表,也别用人情世故当道德绑架。根据《杭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封闭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强制性规定,违反就是【违法行为】。

不是女士勒令禁烟,是法律勒令。不止是这家烧烤店应该禁烟,而是所有烧烤店都应该禁烟。不违法就不能做,你这是烧烤店还是黑社会?

有多人抽烟=有多人违法,人多不是免死金牌。我们熟视无睹的东西不代表正确。

3,“你不开心你大嗮,【你就非要在这吃】?你不爱闻烟味,走人就得了”。

——典型倒打一耙,受害者有罪论,把受害人变成麻烦制造者。就你事情多?你不会躲开?只要你敢于依法维权,你就是不识相。如果大家都依附于这种逻辑,那是对公共秩序的彻底放弃。

“不爱闻烟味就走”更是强盗逻辑,意味着全世界都必须为我让步。孕妇、哮喘患者、孩子,老人,所有都必须躲着我,不需要理由,我就是牛🍺,可以说是成年巨婴了。

4,“还非要拿个手机瞎逼拍激化矛盾,把自己当特么正义代言人了”

———拍摄视频留存证据,是合理的自我保护与维权手段,结果被大V称作是激化矛盾,这又是在把受害者塑造成挑事者。

一个普通公民行使监督权、合法维权,有什么不对?

我也想再说说,在坚持“抽烟有理”的背后,我总觉得埋藏着一些强大的、盘根错节的、模模糊糊的信念。

比如“大老爷们儿抽点烟,就你那么多事”的不屑一顾;

比如维护传统叙事,对公共空间“天然控制权”逐步丧失的恐惧;

比如把维权者污名化的舆论倾向。

有人说我们需要多一点徐娇。我觉得不是的。

既然室内抽烟是违法行为,那我们需要的是警察更有力的雷霆手段,而不是民间互轰。我们不应该依赖自我维权的孤勇之举。

针扎进肉里,嘴再硬的人也老实了。

发布于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