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联想到,一些国外白皮爱掰手指是家传的恶习啊。
刚刚不是发了伽利略博物馆的特殊展品-伽利略的中指么,这个指头来历是这样的:意大利著名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和哲学家伽利略于1642年去世,直到95年后的1737年,伽利略的遗体才被获准迁至佛罗伦萨圣十字教堂,安葬前,当伽利略的遗体被人从棺椁中取出时,被人将遗体的三根手指掰下来收藏(顺带还顺了一根肋骨和一颗牙齿),后来历经辗转,手指保存在佛罗伦萨科学史博物馆中。
2017年12月21日,一名24岁美国青年麦秋·罗哈纳在费城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夜间潜入了已经闭馆的展厅,从在美展出的一尊秦始皇陵兵马俑上掰走了一段拇指。他在事发后对此事供认不讳,称自己犯了错,辩解道:“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就这么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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