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5-03-24 18:47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没得好远的路程,我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了”,结果他因“准驾不符”即将被行政拘留……】3月13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六大队执勤警组依托辖区G5京昆高速公路米易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在对出站的渝*****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余某无法向执勤警员出示有效驾驶证,警员告知其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查,驾驶人余某仅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其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行为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9分。
#四川交警提醒# :准驾不符“驶”不得,为了你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文明交通携手共创#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http://t.cn/A6BmOA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