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
25-03-25 15:25 微博认证:津云新闻官方微博

#重庆一砂厂老板陷非法采矿之困# 【砂厂老板的“非法采矿”之困:水利局默许,法院定罪,谁该担责?】#水利局默许砂厂老板却被判非法采矿# 3月14日,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附近的一栋居民楼里,49岁的舒忠余喘着粗气爬上了7楼,“从巫溪县老家到这往返一趟要6个小时,天天跑案子,我没法照看70多岁的父母,最后只能带他们住到法院旁边……”
舒忠余曾在巫溪县后溪河上经营一家砂厂,2016年9月,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舒忠余曾向县水利局递交了申请延期材料,因禁采规划调整,2016年县水利局没有向任何采砂户下发新证,但默许采砂户继续开采,且如往常一样对他们进行监管和指导。
2018年5月,已经转行的舒忠余在一处工地上,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之后被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2020年9月7日,万州区法院判处舒忠余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他提出上诉,次年5月7日,重庆二中院将其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2个月。
重庆二中院认为,行政机关未作出回应,应允许舒忠余存在期待利益,他不算非法采矿,但2017年8月巫溪县发布后溪河禁采文件后,舒忠余不该继续存有期待利益,认定其犯有非法采矿罪。
#禁采文件屡改时间证人证言前后矛盾# 舒忠余称,不只是他,采砂户们多数都没有见过这份禁采文件。他不理解,如果这份禁采文件表达的意图是真实的,为何文件出来后的2017年11月6日,县水利局还让他去开采砂户会议,“水利部门对我的采砂行为全程都是默许、指导和监管的状态,为何2017年9月1日前,法院允许我存在期待利益,不算犯罪,而2017年9月1日后,就不允许我存在期待利益,成了犯罪呢?”(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实习生 荣妍 发自重庆万州) http://t.cn/A6B17j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