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分离# 什么是我的事?什么是与我有关的事?什么是老天爷的事?区分这三件事至关重要。常言道一码归一码,现在的新说法叫“课题分离”。
严格来说,只有吃喝拉撒睡玩学这些基本能自控的事才算是我的事。除非外界突然炸裂了,否则这些我都有相对自主性,别人谁也没办法。既然是我的事,自始至终我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做好自己是第一位的,逃也无处可逃,除非离开这个世界。梁启超在《最苦与最乐》中讲得清清楚楚:逃避责任的人是世界上最苦的人,“任重而道远”但最终解除(非逃避)责任的人如曾子是最乐的人。
与我有关的事范围就大了,与我有物质或者精神上关联的都算。然而这个关联都有各种各样的附加条件,时间、地点、人物与环境等等。比如同事离职可能就不再有工作关系的关联了,夫妻离婚就不再有法律意义上的配偶关系的关联了。问题在于,我们常把与我有关的事当做我的事,甚至是把与我已经无关的事当做我的事。所以各种内耗,直至自己精疲力尽。仔细想想,孩子主要是在他/她18岁前部分与我有关,配偶只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与我有关,我只能在限定的条件中负该负的责任,因为这是与我有关的事,不是我的事。在其位谋其政,但不能越其位谋其政。
老天爷的事那就太大了,刮风下雨拦不住,台风海啸任它狂,你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别人家的娃你不能随便揍,别人家的媳妇儿你也不能随便哄,它不是我的事,也不是与我有关的事。那把我换成他/她行吗?完全没必要,本质是一样的。对于我,“他的事”就是老天爷的事;对于他,他也可以是另外一个“我”。那是不是与我看似无关的事都是老天爷的事呢?不是的。比如我看到一个陌生孩子要落水,在看到的那一刻他就与我有关了,我的事是我的良知与技能以及我的选择,这是我基本能够自控的。如果要救具体怎么救就涉及到当时环境、孩子状况等,这是与我有关的事,但并不是我可以自控的事,所以只能尽人事。最终是否救得上来,别人如何看我,小孩以后如何,那都是老天爷的事,只能听天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