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发布_ 25-03-26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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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区”明确!#重庆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将有法可依# 】日前,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的《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注意到,针对当前一些电动自行车的充换电乱象,规定中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的禁止性规定。

具体情形上来说,不得有这些情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充换电;使用改装、破损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蓄电池充换电;破坏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影响其安全运行;在电动自行车充换电场所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其他影响充换电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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