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执法者裁判者的思维逻辑,兄弟们好好看看
人家真的发自内心认可“疑罪从有”“特事特办”,即便当下客观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疑点利益就是不能归于被告,从骨子里认为自己主持公道还被冤枉了,委屈着呢——没有程序正义,何来公道?
我们几十年的发展,都换不来遵守程序吗?
我们努力发展,就是为了让特事特办常态化?
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让程序正义常态化?有没有时间表?
发布于 海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