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文集中,提到一件妻子和丈夫析产分家的事例。双方都是读书人家,一开始财产和门第应该是相当的。结果男方是个败家子,开始霍霍家产。女方自以为遇人不淑,向哥哥哭诉,哥即传文主人公,他安慰妹妹说不用担心,我替你打算。于是哥哥出面和男方族里商量,分割了一半家产,带着妹妹以及两年幼外甥,回到娘家住。分到的财产,每年取利积累起来再置办新产。男方把名下财产挥霍完后,想要夺取妻子财产,屡次诉讼。女方哥哥坚守住了妹妹和外甥的财产。等外甥长大后,女方哥哥把旧产和生息置办的新产全部给了他们。虽说因为各种原因,在古代一房人家内部析产是常见的,但这篇还是比较有趣的,居然能在子女未成年时候,把败家丈夫分割出去。当然只要能搞定宗族和地方,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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