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潮君 25-03-26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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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锡五是陕西志丹县(原保安县)人,起先加入了刘志丹的红色游击队闹革命,1935年入党,建国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1943年,他在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后,根据当地情况,经常下乡,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巡回审判,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被当地群众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其特点有:1.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2.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4.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公正。

对于他的审判方式,马锡五自己总结过:“国民党反动法院所经常采用的审判方式,是高高在上的坐大堂问案的方式;而我们所采用的审判方式,是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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