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卷烟63条】近日,宁波机场海关在对入境航班所搭载的旅客及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显示携带有大量烟草制品。经关员进一步查验,在其托运行李中共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卷烟63条,共计1.26万支。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进境旅客行李物品总值在免税数额以内的情况下,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其中,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若携带烟草制品数量或容量超出上述规定,海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http://t.cn/A6BDCC4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