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公司要求员工每月加班10晚以上# 这公司操作绝了!要求员工每月加班10晚以上,还美其名曰“自愿加班”!真是劳动法当成儿媳!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违法,应该被重罚,让其付出代价,不能再继续祸害员工了。
从法律层面来说,《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该公司强制员工加班,严重侵犯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劳动部门应依法严惩,让其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给其他企业一个警示,维护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
工会也该好好发挥作用了。《工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交涉,要求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面对这种明显侵犯员工权益的情况,工会必须积极介入,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用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公司改正错误做法。若公司拒不改正,工会应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公司回应加班10晚可帮缴社保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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