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5-03-28 13:51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覆车之戒# 3月4日18时许,张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市广电局路口时,与徐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致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查,当事人张某在通过路口时,黄灯已经亮起,但车辆未过停车线,应减速停车,但张某却加速通过,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其行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徐某无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在通过路口时,无论交通指示灯为什么颜色,都应该减速慢行,谨慎观察路口情况,确保安全通过。特别是在黄灯亮起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平安达州 @达州交警 @达州交警一大队 http://t.cn/A6BeBFx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