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25-03-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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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社交平台高频定位缺乏必要性#】#小红书称高频读取与个人使用有关#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数智化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悦律师表示,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遵守目的明确原则、必要性原则及最小化原则。若小红书无法说明高频获取定位、设备状态的具体场景和目的,或无法证明其与实现服务功能直接相关且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则可能涉嫌违反最小必要原则,构成过度收集用户信息。

李悦强调,判断收集频次是否合理,与产品功能直接相关,比如导航类App肯定需要持续定位,但社交平台高频定位则显然缺乏必要性。另外,还要看用户是否可自主关闭权限,且在关闭后不影响其基础功能。此前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颁布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对具体行为的认定也都做了较为细致的规定。

李悦表示,目前主流的手机系统均具有查看应用行为记录的功能。比如以苹果IOS为例,通过手机设置中的隐私与安全,就可以找到APP隐私报告,即可以了解到手机上APP过去一段时间内访问隐私敏感数据或设备感应器的频率和时间。

如果诉诸法院,此类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李悦指出,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应由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用户发现类似隐私侵权问题后,除关闭权限外,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李悦律师建议:可以考虑向网信部门投诉,如果受影响用户人数众多,也可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