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广玉 25-03-28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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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全网讨论大同订婚案,确实非常棘手,因为这个案子无论怎么判,影响都会非常深远,也可以说,无论怎么判,都会产生强烈的负面效应。

如果判强奸罪不成立,目前声量巨大的保护女性权益的一方不答应;如果判强奸罪成立,将对传统的定婚习俗产生极大的冲击。

了解农村定婚习俗的就知道,定婚是一件非常严肃、慎重的事,因为男方要倾全家之力拿出彩礼定金,而女方接受彩礼之后,就相当于允诺答应这门婚事了,领结婚证反倒是走个程序。虽然在现实中,在定婚之后男方或女方都有反悔的,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都会付出极大低价,比如男方彩礼拿不回,女方在当地名誉扫地。

长期以来,很多订婚了的新人,就会开始一起生活,至少我老家江西是这样的,订婚的同时就把啥时办酒席、领证这些事一块谈妥了,然后两个年轻人还会一起出去打工,跟事实上的夫妻区别也不大了。

所以,从这一习俗来看,如果判强奸罪成立,那可能会产生一个效应,很多年轻人订婚后,要不要一起生活,一起生活能守身如玉吗?如果在这个过程闹得不愉快,女性去告了怎么办?这个案子成为判例之后,总会有人要背长久的骂名了。

这个案子的特殊之处就在这,绝大部分的强奸案,是涉及利益不相干的两个人,但大同这个案子,是利益相关的两个人(有订婚作为背景),给判案带来很大干扰。

如果纯粹自由心证的话,我个人倾向于是有强迫情形的,至于是已遂还是未遂,不好说。但是,法官断案是讲证据(主要是这个案子已经成为公案被拿到放大镜下来审),从绝对证据来说,我猜测目前检方还不够过硬,这也是很为难的地方。网上说的烧窗帘、拖拽回来,其实都不是直接证据,它也可以解释为其他矛盾所引发的——因为有订婚这个背景,也给了找其他借口的机会。

仔细还原这个案子的背景,我认为其中最大的问题可能是这位女子对其未婚夫是缺乏足够的感情基础的,很可能在是她母亲的威严下答应的,在发生这种事情后,谈所谓的补偿,也是其母亲主导。

在现实情况下,订婚之前男女会有至少几个月的接触和了解时间,这段时间相当于谈恋爱,女的要对男的充分信任和认可才能答应订婚,她也应该知道订婚的严肃性。在男女接触较多,产生有较多信任的情况下,如果女的选择是到结婚再过夫妻生活,那么男方应该是可以理解的。怕就怕,之前沟通和了解不够。

当然,这个男的也并不无辜,能够把这事闹到这步,对女的性格不够了解,缺乏尊重,在家庭中话语权不够,这都是问题所在。

这个案子,要在法律和世俗观念之间进行协调,已经非常难,怎么判都会有一方不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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