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金额3000万,2个罪名,全案4人都判缓刑,第一二被告人从实刑到缓刑,尤其我当事人作为第一被告人已羁押1年,能缓刑出来与家人团聚,实属不易。
此案辩护策略边打边谈,庭前会议后重在与检法当面或电话有效沟通,我作为一辩及主谈人,沟通近十次,从2个罪名不能缓,到2个罪名不是不能缓,春节达成缓刑意向,春节后敲定才开庭。
虚开专票案,作为开票方有货代开,国家税款无损失。虚开案,我当事人仅操作资金回流。 尽管不能无罪,但已无需坐牢。感谢检法能事实求是、依法秉公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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