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
25-04-01 14:26 微博认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一起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普法大使杨紫#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杨紫[超话]##走近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