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变“补”鱼 法检联动护航“鱼”路】伴随着暖暖的春风,鱼类的产卵繁殖期也到了。作为长宁的母亲河,长宁河(淯江)水域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宁河(淯江)段”是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执行禁渔区管理规定。遵守禁渔期规定,更是每个长宁人维护生态环境应尽的义务。
近日,长宁县法院依法对苟某、王某、叶某等五人犯非法捕捞水产罪一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以及增殖放流价值不等的鱼类,并按照渔业主管部门安排,适时开展鱼类保护宣传。(编校人:毛世林 审核人:李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