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年前杀人犯出狱后称冤枉提起上诉# 【律师梳理疑点,#检察院曾建议对嫌疑人量刑留有余地# 】#六年审理近20次审讯嫌疑人多次翻供# “如果我真的杀了三个人,早就被枪毙!”他表示,彼时自己问心无愧,案发后的一段时间内始终按部就班地在村内劳作、生活,配合警方采血和问询,从未想过自己会被认定为凶手。直到警察来到村里带走他的那一天,他见来人还“热情”道:“进屋喝口茶。”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一走就是27年。
1996年11月19日,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将林其保起诉至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6月11日,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被告林其保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服刑期间,林其保被减刑6次,减刑5年2个月,监狱服刑20年1个月26天,实际失去自由26年9个月(含收容审查)。2017年8月7日,林其保被刑满释放。
林其保表示,自己在狱中多次申请法院重审当年之案,前后寄出十几封申诉书,却始终未收到回信。出狱后亦未放弃申诉,亲属助其找来本村村民“作保”,甚至主动寻找已远走他乡的死者丈夫,但最终未见到其人。
值得一提的是,案发至今死者家属从未找到林其保家“寻仇闹事”,两家部分族人仍在村内相安无事地生活了三十多年。“是否他们也明白我是被冤枉的?”林其保猜测。
2020年,林其保的亲属在新闻上看到震惊全国的“张玉环案”重申后被改判无罪,再次燃起希望。在族中小辈的奔走下,一行人径直来到张玉环江西的家中询问申诉相关事宜,并联系到该案的代理律师。
截至目前,曾代理“张玉环案”再审的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满庆,以及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夫共同代理此案。2023年6月9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已受理林其保的刑事再审申请。
“当年林其保被认定为唯一嫌疑人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单身汉身份,二是女村民的证词,三是现场提取的毛发检出的A型血。”彭夫认为,现在看来很多地方经不起推敲。他对该案存在的疑点提出两点看法:
首先,指控林其保故意杀人、强奸的证据不足。原一审二审判决书仅依据林其保的供述笔录,和“现场毛发检测血型与林其保血型一致”定罪。但是,林其保供述前后多次反复,对于所谓杀人强奸的过程与细节的描述也与案发现场不符。另外,现场毛发血型检测结果也存在疑问。当年市公安局对其中两根毛发检出“A”型物质,但省公安厅复检却无结果。
其次,案发现场遗留的重要物证与林其保无关。案发后,死者丈夫在整理屋内物品时发现一陌生斗笠。因该斗笠并非自家所有,遂向警方报告。“案发当晚是雨天,斗笠很可能是真凶带入现场的。”警方也很快找到斗笠主人问询,但后者有不在场时间证明并称斗笠可能被其他村民借走。这是一条重要线索,可惜未深入调查。
尚满庆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警方根据法医对“胃内容物”推断的案发时间15日晚9-10时并无其他佐证,三名死者当晚进食时间并不确定。按照警方推测的时间段当晚村内多户人家还在喝茶聊天并未入睡,没人听到呼救声,三名死者身上也均未见挣扎痕迹,十分违背常理。“林其保右手拇指有旧伤,抓握功能受限,先后强奸并扼杀三人还不被发现,这很难实现。受害者三人为母子关系,被害过程中没有挣扎也没有呼救,从情理上也说不过去。”他表示,“我们现在甚至怀疑案发现场并非第一现场。林多个版本的口供也无法解释如何同时杀死三个有反抗能力的人,总不可能两只手加一只脚同时掐死。”
两位代理律师均提到,在此前长达六年的案件调查过程中,平和县、漳州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多次研判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并且退回补充侦查。
津云记者获悉,在林其保被正式判决之前,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曾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对林其保量刑时不要处以极刑,“留有余地,以防万一。”最终,林其保被判处死缓。
入狱的时候,林其保46岁,今年已74岁。他未婚未育,父母已故,三十多年前居住的土楼早已坍塌,无力重修。现如今,在亲友的介绍下,林其保居住在当地一所寺庙中,每日做些洒扫工作以换取微薄的收入。
他说自己没有家了,唯一的希望就是在有生之年看到案件重审,洗脱冤情。(津云新闻记者 彭俊勇 实习记者 韩煦 文并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