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的级别为正处级。该局隶属于济源市人民政府,内设7个机构和4个直属单位,共有113个编制,其中公务员编制18个,事业全供编制95个。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的具体职责包括: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科技和政策法规科: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和政策法规制定。
环境影响评价科: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土壤环境管理科: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
水环境管理科:负责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科: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
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负责环境监测和辐射安全管理。
环境应急办公室: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和处置。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环境保护综合协调。
此外,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还设有4个直属单位,分别是:
河南省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环境监测。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济源市环境自动监控中心):负责环境执法和监控。
济源市环境辐射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辐射和固体废物管理。
济源市环境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环保科研和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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