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女士——又一位被爱犬人士毁掉一生的武汉女子。
一,上一次流泪,是因为另外一位武汉女子——卢女士。
还记得卢女士的惊天一跳吗?
魏女士只因灭了狗就被抓。卢女士被爱犬人士害的跳下高楼,我们就没能看见爱犬人士得到严惩的后续消息。
对比之下,真是“人没有犬高贵”!
魏女士太无辜了。店门口长期被狗排泄,这是很严重的事情。如果大家设身处地想一想,作为经营者多不容易。
如果不采用私力救济灭犬除害的方式,幻想所谓的依靠“养犬管理条例”来制止狗在商铺面前拉屎,肯定是做梦。相关部门有无数种方式打法魏女士。委婉或者直白的告诉魏女士“不就是狗在你店门口排泄吗?你就忍忍。别指望我们得罪爱犬人士”。措辞或许更冠冕堂皇,但就是这个大意。
二,狗主人的小红书,炫耀了其通过施压,肆意操控着对灭狗英雄的定性:从无罪,到行 政 拘 留,再到刑 事 立 案的过程。
真正的刑 事 案 件应该是卢女士事件,但爱犬人士未受处罚。
灭了狗居然就能随意的按照爱犬人士的施压程度,一会儿行政处罚,一会儿又变成刑事案件了。
狗主人的小红书完整记录了施压的过程,是一步步闹到这个“成果”的。
硝氯芬灭狗其实属于合法行为。
1,硝氯芬对人无害。投毒罪必须指的是对人类有害的药物。
2,能吃到硝氯芬的狗,这种狗一定是不在主人有效控制范围内的狗,能失控吃到硝氯芬也一样能伤人。这种狗不应该受到保护。
当然,在爱犬人士的施压下,指鹿为马,很悲哀。
狗可以肆意排泄,狗可以惊吓他人,撕咬他人,但人无论如何不能灭狗,相关部门也不会得罪爱犬人士去灭狗。必然会导致更严重的社会冲突。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