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宇方强硬表态是对裁缝创作宣战#
【此版翻唱拼贴创作的本质分析】[好运连连][好运连连][好运连连]
很多人讨论擅自拿华晨宇的一段创作是否构成侵权,这个确实于情于理都有亏,但是这个讨论大大弱化了翻唱动机。
这个行为本质上,更接近于翻唱者疑似想通过翻唱热门歌曲+演唱原唱出彩的改编版本,来直接抢占成型市场。疑点如下:
1⃣️ 编曲上大面积照搬原唱版本,演唱形式上模仿原唱,增加听众的熟悉感。
2⃣️ 署名上尽量降低原改编者的存在感(绝不让听众搞清楚是引用),反而通过和声编写留名最大化地将亮点与自己的大名关联。
3⃣️ 渠道上全网上线,明知道原唱版权网易云独家,导致在很多平台上只能搜到翻唱版本。
4⃣️ 在这起事件之前,一直用翻唱者是华晨宇粉丝的标签拉近与华晨宇真正粉丝的距离。
🌟此外,补充一些创作背景,18年的歌手还是一个鼓励改编的音综,所以《孩子》live版本被华晨宇改编成了《烟火里的尘埃》的续集,原唱华晨宇在现场演唱《烟火里的尘埃》时也经常会选择加一段形式相近的吟唱。也就是说还有:
5⃣️ 原唱华晨宇已经为这版翻唱做了完整示范,只是没有专门录制录音室版发行。
6⃣️ 华晨宇改编的段落恰恰作为此版翻唱版(区别于原录音室版)最大的特色存在,是被用来吹捧的段落。
我相信在任何创作领域,采用这样的方式生产作品谋生,都算非常吃相难看的。越是唱片工业领域的人,越是幕后的创作者,越是不齿这样的行为。我们作为普通听众/观众可能无法感同身受,那就是耗掉了一整天一整晚尝试不同创作、制作方案的费心劳神,拿来主义者干了什么?直接照抄被已被市场验证成功的答案。
打个比方,一部精心制作五年的电影火了,有人抢在正版第二部上映前面,出一版挂羊头卖狗肉的同名烂片圈钱,会有人觉得这是艺术情怀致敬吗?对错的标准是拍摄同名电影是否违法吗?
或者确实购买了原剧本版权翻拍,但在不跟作者打招呼的情况下,直接融梗另一部热销小说。如果人人都这样做,如果观众全部纵容此类行为,如果业内追捧这样的行为。那么真正用心的创作者生存空间在哪里?我们的文化自信何以立足?
#音乐裁缝横行是全行业痛点#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