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25-04-0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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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雨落寄哀思 法徽长明耀忠魂——深切缅怀为人民司法事业献出生命的法院干警】春风细雨,清明寄思。人民法院报今日特推出清明节纪念专版,以近些年逝世的王佳佳等九位同志为代表,深切缅怀那些为人民司法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法院干警。

他们以赤诚之心坚守岗位,以无私奉献践行初心,用生命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崇高使命。他们的事迹,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强大力量。让我们铭记他们的牺牲与奉献,坚定法治信仰,勇担时代使命,书写人民司法事业的新篇章。

王佳佳同志生前系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11年9月通过全省法院系统统一招录考试进入郾城区法院工作,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政治处、民事审判庭、新店法庭、城关法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因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拒绝支持伪造证据当事人的非法诉求,于2024年8月7日遭蓄谋报复杀害,年仅37岁。2025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河南省委召开表彰大会,追授王佳佳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同事感言:王佳佳同志是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她用短暂而光辉的一生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她扎根基层十余年,面对疑难案件,她反复查阅卷宗、推敲法条;面对人情干扰,她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法官的心里要有温度”,她的办案笔记里写满了当事人的诉求与困难。她用行动证明,司法为民不是口号,而是将心比心的付出。王佳佳同志是公认的“业务尖兵”,她创新的要素表不仅有助于化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还节约了庭审时间,最终便捷了当事人。

佳人已逝,精神长存。王佳佳同志用生命镌刻的“忠诚、为民、担当、奉献”精神,已成为照亮我们前行的灯塔。作为新时代司法工作者,我们当以她为镜,在每一个庭审记录的字里行间,在每一次与当事人的真诚沟通中,在每一份承载公平正义的文书里,让英模精神生生不息,让法治之光永远闪耀!(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 见习编辑:杨鸿 史额黎 |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 | 视频: 刘书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