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弄了我一身啊 25-04-04 21:49

【在旧市场淘到的相机里发现了原主的录像(一)】

18年夏季突如其来的暴雨天,把我困在了二手相机店门前,屋檐不够大,斜刮进来的雨滴在裙摆洇出深色痕迹。“叮铃”铜铃被撞响,身后的门打开了,“进来避雨吧。"店主沙哑的吆喝拨开雨幕。我拍落肩头的雨珠,门角的铜铃在潮湿的空气中摇晃。

当我踏在吱嘎作响的木地板上的时候,我并没有预想到,马上,我就要被另一个人的青春撞个满怀。

明黄色灯光下的铁皮架角落里,一台单独的银色相机压在一本褪色的《国家地理》上。镜头上的划痕,在阴雨天里散着蓝色的光。是命运发出的邀约。

潮湿的泥土味混着樟脑丸的气息钻进鼻腔时,我正用指腹摩挲着相机镜头上那道斜斜的划痕。它像一道未愈的伤口。

老伯往我手里塞了块擦镜头的麂皮,“这台是个后生仔送来的,他说相机要等个有缘人。”

“年轻人送来的?可这相机看着挺旧了。”我拿起来仔细端详道。

“哈哈,”戴方框眼镜的老伯突然笑起来,镜片后那双眼睛像被雨水泡过的琥珀,“是十年前的年轻人了。”果然,被压着那本地理杂志上有一串褪色遒劲的钢笔字:「寄送于2008年夏。」

我拿着相机,想着十年前同样的一个男孩,在雨幕中跑进了这个店,他也站在同样的铁架前。自己的倒影仿佛与他在泛着青苔色的橱窗前重合。

"姑娘,相机要吗?"老伯的询问声拉回我的思绪。我摸着相机背面刻出的"SYX"三个字母。想起自己曾经用圆规在家里的书桌上深深刻下的以为永远不会褪色的少女心事,木屑簌簌的落在脚边……

雨不知何时停了。怀里是装着相机和那本杂志的牛皮袋。我抱着它穿过暮色四合的巷口走回家。

……

当相机蓄满最后一格电后,我坐在书桌前,轻轻按开了开关。想看看里面是否还留存着十年前的照片。按下播放后,紧接着,镜头里绽出一张年轻的脸,眉目如雪。一串断续的咔嗒,背景里浮动着雪花噪点,然后是一阵朗润的声音,带着少年特有的清亮。“耶,开机第一天!人像OK ,声音OK,色彩OK。祝自己20岁生日快乐!”他对着镜头比划手势,说着将相机贴近了镜子,取景框里只剩一汪蓄着春水的圆圆眼睛,不停的眨。
视频拍摄于2005年的3月4日

窗外蝉鸣穿过木窗,与录像带里的夏声重叠,在耳膜上织成一张潮湿的网。十年前那个少年,正隔着层叠交错的时空,与此刻的我交换了一个湿漉漉的眨眼。

“咚咚咚”心跳像被谁敲着失控的鼓点,某种滚烫的情绪从胸腔漫上耳尖。我有些仓皇的关闭了相机。将自己埋进被子里,我按住自己像蝴蝶振翅般的心脏,到底是怎么了?眼前却又浮现出那张带着笑意的脸,那跨过时空的凝视。我愤愤的把自己裹进被子里,黑暗中数着绵羊,几百只绵羊吞噬了一切,直到呼吸也平缓了。

晨光穿透窗帘的缝隙,笔尖停在草稿纸的第三页。我尽量不去在意那个被我放在书桌抽屉里的相机。但好像有了透视眼般看到了它,那台相机正蜷缩在阴影里,银色外壳裹着黯哑的光。我数着呼吸假装走神,指尖却终究还是叛逃了理智。我苦恼的叹着气,按下了相机的开关键。

当录像跳转到下一段时,变成了冬天。他穿着厚厚的棉衣,站在东城区湖边的栈桥上,牵绳另一端是只黑白分明的边牧犬。在路灯下,那只小狗撒欢的跑,他也跟在后面跑起来,摇晃的镜头却一直在记录,“鼠标,停,停,鼠标。”回应他的是更热烈的追逐。他似乎无奈的笑了,喘着气小声念叨,“傻鼠标。”那只“傻鼠标”却一扭头,朝着他扑过来,伸着粉色的舌头呼哧呼哧的拱他,“汪汪”。他又笑起来,像冬夜里炸开的烟花,“好好好,我们鼠标不傻,是最聪明的公主。”他抱着那只边牧犬,把自己和鼠标都框进了取景器,小狗脖子上挂着一个金色的铭牌,上面刻着闪闪的两个字:鼠标。

“鼠标,说再见,再见。”话音落下,小狗对着镜头“汪汪”两声。视频定格在最后一帧,小狗的舌头正卷走他手心的温度,而他眼睫上落着细碎的光,仿佛整个世界都温柔地浸泡在这只小生命里。

往后的视频很多都是这只“鼠标”的小狗,有时在屋里学习坐站躺,有时在公园洒满花瓣的草地打滚,滚成一只沾满花瓣碎片的毛团。他大多时候都在沉默的记录,只是偶尔会笑着说,“美狗小标,快快乐乐。”“摸摸小狗头,万事不用愁。”这只小家伙,在无数个被爱意浸润的晨昏里,似乎变得更加优雅与矜贵。鼠标,仿佛要做世界上最得意的美犬……

不知何时,笑意在眼角漾开。这只从未谋面的小狗,竟成了窥见他灵魂的缝隙——俯身逗弄时,下垂的发丝与与狗儿蓬松的尾巴,缠绕成夜色中的暖意。一个如此温柔的人,若他的朋友,亦或是爱人——爱人,想到这个词,我抬手捏了捏有些热的耳垂。

我开始愈发的想要了解他,几乎是迫切的,“SYX”我指尖反复摩挲着相机背面的刻痕,姓孙,宋,苏,撒?想象着他刻下这三个字母时的专注,以及是怀着怎样的心绪。想起城东湖畔熟悉的栈桥,录像里的小狗追逐着将落的夕阳,沾染雾气的镜头让影像蒙上柔光滤镜。

我忽然生出荒诞的笃定——此刻他或许正站在某处梧桐树下,衣角被同样的微风掀起。于是我仔细的看留存在相机里的照片或视频,想从里面找出些蛛丝马迹。

终于,找到一段他低头在写信的录像。深棕西装外套在光影交错中泛起绒绒的栗色涟漪,夕阳将他的瞳孔与钢笔尖都镀上一层淡黄色的朦胧,额前碎发与低垂的睫毛,光影交织下,在他高挺的鼻梁上映一缕朦胧的暗影。我的视线又一次沉溺在他被光影雕琢的侧脸上。

很快他放下笔。把相机对准了那封信,内容似乎是在祝贺友人学成归来。正是杂志上已经褪了色的笔迹,当镜头定格在落款处时,“宋亚轩”三个字如云烟般舒展,那里写着——你的好友:宋亚轩2006.10.21

宋亚轩,宋亚轩,我口中默默的呢喃着,原来你叫宋亚轩。我隔着屏幕去触摸他写下的自己的姓名,未干的签名仿佛还氤氲着松木香。指尖隔着液晶屏的冷冽,仿佛触到了十年前的墨痕。

正午的阳光早已刺眼地灼在书桌上,我起身将窗帘拉上,却碰掉了那天伯伯顺手塞进我怀里的那本旧杂志。2008年9月刊的《国家地理》封面早已褪色,书页间却突然飘落两张泛黄的照片。

冬夜的画面里,他坐在院子铁艺长椅上,枯枝堆积在旁白,鼠标被他圈在怀里,没有看镜头。闪光灯把他的头发反成了栗子色。照片的右下角写着:2.29 四年后,我们再见!

另一张照片他倚在纯白背景前,穿着软糯糯的白色毛衣。额前几缕碎发遮住了他的左眼,他漫不经心的举起右手竖大拇指,比了一个“赞”。是教科书级别的“性冷淡风摆拍。”是在耍帅吗?我勾起唇角默默地想。

摩挲着两张照片,指尖在泛黄的表面停留许久。好像上面还残留着十年前他指尖的余温,连记忆里清脆的犬吠也仿佛冲出了旧照片。不知怎的,我把这两张褪色严重的照片,郑重夹进了家里的相册。也许他还会需要吧,需要十年前珍贵的回忆。 http://t.cn/A6rVSMQN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