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潮揭都市圈
25-04-05 11:38 微博认证:本地资讯博主(汕头)

【汕头出台广东首个以地级市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文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汕头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从四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工作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这也是广东省首个以地级市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文件。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工作措施》,直奔困扰企业发展的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内容共分为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3个部分,包括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和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等四方面,涵盖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与企业息息相关的行政执法行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提升涉企的服务效能,《工作措施》也给出了答案。据介绍,《工作措施》提出,要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实现行政许可事项100%“最多跑一次”,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坚持“能取消的取消”,形成第三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让企业更多感受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带来的便利。同时提出要积极创新政企沟通新模式,探索在行业商业协会、工业园区、企业等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积极推行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派驻制度,定点开展惠企政策法规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政企沟通的具体举措。

保障措施落实,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对此,《工作措施》要求市、区两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监督指导,有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纪委监委监督、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等融合贯通,共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记者也了解到,下来,我市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作用,加强对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有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履职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不断创新涉企“监督+服务”模式,持续优化涉企行政复议服务,推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开门受案”,组织编制涉企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以及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应诉败诉典型案例,推动类案整治并解决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带动行政执法质量整体提升,为不断优化汕头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汕潮揭都市圈##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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