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
25-04-06 16:00 微博认证: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官方微博

#法治课堂#【真纠纷假证据、假诉讼真析产,法院:严惩!】在诉讼活动中,无论是当事人一方伪造“假”证据,还是双方恶意串通捏造事实提起“假”诉讼,都属于虚假诉讼行为,都是万万不可取的。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司法制裁。近日,@北京延庆法院 依法惩处了两起虚假诉讼案件,最终当事人都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严厉处罚。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先看两则案例。@京法网事 http://t.cn/A6rfN4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