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 黄包车
1874年前后,法国商人从日本引进人力车并投入营运,也称“东阳车”。民国初年,所有公共人力车一律漆成黄色,遂被叫作“黄包车”,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黄包车”是上海街头最常见的客运交通工具。1956年,最后两辆运行的黄包车被送进了博物馆。此为其中之一。
1873年,法国商人米拉看到上海租界日趋繁荣,交通工具的不敷应用,便向法租界公董局呈请,在两租界设立手拉小车客运服务机构。
经法租界与公共租界当局协商,同意发放人力车执照,并批准路程价格。次年3月,米拉开设了上海第一家人力车公司,并从日本引进300辆人力车,人称“东洋车”。不久又有外国人在上海开设了9家人力车公司,直至1898年才有中国人在老城厢地区开办人力车出租业务。
早期的人力车为木制车轮,外裹铁皮,行车颠簸,且易损伤路面,后改为钢丝橡胶轮,行车平稳,拖拉也省力。人力车无油耗,便利经济,一经引进,便流行开来。
1882年上海租界内已有1500辆,1900年达4647辆。到1914年,仅公共租界就有9178辆。为了区别于私人包车,工部局发布规则,所有公共人力车须漆成黄色,从此“黄包车”成为人力车的代称。
经过几十年技术改进,黄包车使用打气轮胎,车座换成弹簧坐垫,增加了靠背,乘坐较为舒适。黄包车的车资低廉,从外滩到大世界收费一角二分,没有带钱也可以付邮票。当时上海人出门办事、购物、走亲访友,黄包车是主要的代步工具,也成为一种时尚。
经营黄包车须纳税捐牌照,分“大照会”和“小照会”,由租界、华界分别发放。持有大照会的黄包车租界、华界通行无阻,小照会只可在华界营业。乘客招黄包车时常问:“有大照会吗?”虽说黄包车的业务当时十分红火,但黄包车夫收入微薄,起早贪黑,社会地位也不高。
1908年,上海有轨电车正式通车,其中3路有轨电车从杨树浦路、东大名路、大名路过外白渡桥后,再沿外滩到延安东路外滩,全程设13个车站,收费一站为一分,全程最高为8分,车费比东洋车便宜多了,而且快捷、安全、准点。
在有轨电车之后,又相继开通了无轨电车、公共汽车,但仍有许多公共交通的盲点。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黄包车仍是难以替代的短途代步车辆。
大概在20世纪30年代初,人们对黄包车进行改进,改人拉为脚踏,不过由于设计不合理,这脚踏的车比人拉还吃力,不久就消失了。后来又改为三轮车,踏起来轻松多了,大概在1935年后,三轮车相继出现,1937年后,三轮车替代了黄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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