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卫所的倒反天罡:士兵有钱,军官穷——赵百户的哭诉:我还债慢点,你也不能揍我啊
王毓铨、谌旭彬这些人,喜欢论证明代卫所士兵是农奴
怎么论证的呢?
他们收集军官的违法事件,说,你看,明代自己的史料都记载了军官如何虐待奴役士兵。尤其是朱元璋亲手编的《大诰》里就不少。
这是相当离谱的。
用这种荒唐的论证办法,我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论证美国士兵,甚至美国全民都是农奴或奴隶,不就是搜集犯罪案例么?
大部分普通人,可能不会和谌旭彬之类一样,刻意去这么干。但在他们的固有刻板印象里,大概也会觉得,法律是法律,在实际中,明代的卫所士兵在军官面前,就算不全和农奴一样,但也免不了饱受欺凌奴役,穷困潦倒。终究是所谓受压迫者。
不过明代的真实情形,可能会让他们大跌眼镜。
明代卫所存在“官贫兵富”的现象,军官有可能混得不如兵,士兵还能反过来欺负军官。这不是段子,是正儿八经的史料里写着的真人真事。
耕种屯田的卫所军户当然也可能败落,别说普通军户,就是地主、资本家也可能败落。懒于种田,乐于挥霍,收成不好,就可能入不敷出。这时卫所兵就可能卖掉屯田,隐匿身份。
这种贫富分化,按常理来说军官占据更有利位置。
毕竟他们有一定权力基础,又有比普通军士更多的物质优待, 但在明代,并不一定是如此。
官贫兵富的现象
明代湖广都司有个永定卫(现在湖南张家界市的永定区),土地肥沃,可算当时相对偏远地区的乐土
这里有个现象,军官穷困,士兵富裕,明代《岳州府志》,里头写得明明白白:“官贫兵富,至相结为婚姻,以长幼为坐次。”
(见顾炎武全集 第16册 天下郡国利病书 五 湖广备录下)
啥意思呢?就是军官和士兵联姻,亲家聚会,坐一块儿吃饭聊天,不按官大官小排座次,而是看谁岁数大,谁坐上首。
之所以能这样,大概就是因为当兵的有钱,军官穷。
那双方联姻,也就不好意思按官职高下排坐次了。
这几乎可算是“官兵平等”了。
而且卫所学校里,学生们(大多是军士子弟)个性张扬,卫所军官也颇为忌惮畏惧。(这种读书人张扬,喜欢指点社会事务,让官员畏惧,其实在中晚明带有普遍性,也不是个别现象,晚明江南有所谓蓝袍大王的称呼,见《熊廷弼集 卷二十三 .性气先生传》)。
也别以为这个卫所就是一群骄兵横行,恰恰相反,读书学习风气很浓厚,按《岳阳府志》原话是“然儒风浸盛,亦彬彬可观云。”
这种现象,按王毓铨的明代军户士兵就是农奴说,本来没法解释。
他找了一个理由,让人啼笑皆非。
说是“土田沃衍”导致的特殊情况。
他这是把自己绕进去了。
为啥呢?
土地肥沃,对军官和士兵不是一样的么?军官手里权力大,资源多,按说初始分到的田只会更好、更多些,怎么就混得不如兵呢?
真实的答案可能并不复杂:士兵勤快,种地卖力,赚得多;军官呢,仗着自己有点地位,可能懒得下地,田荒了,久而久之,钱袋自然也瘪了。
这不正好说明,明代的军户制度压根儿不可能是什么“军事农奴制”吗?士兵完全可以靠手里的资源翻身,甚至比军官还牛,社会地位也能跟军官平起平坐,甚至反超。
如果存在制度性的所谓军官对士兵的系统奴役,士兵是农奴,人身依附于军官,甚至他自己就是军官的财产。那田地肥沃,那也只是增加军官的财富,和士兵又有什么关系?
军官向士兵借钱,低声下气
永定卫的官贫兵富,官兵平等,其实在明代还不算稀奇,还有更夸张的。
明朝卫所里,有些军官穷得叮当响,竟然腆着脸去找手底下的士兵借钱。
何孟春的《余冬序录》里记载:本卫所的军士,手里有钱,放贷收利息,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直接管辖他的亲管军官,居然得跑到这军士家门口,低声下气仰着脸求借钱。
何孟春对此深表愤慨,这还像话么?
这分明是冠履倒置,上下尊卑全乱了套。慨叹为什么就没有人出来救正呢?
倒也不是没人管,弘治初年的兵部尚书,实在看不下去了,心想这成何体统,得整整风气。于是下令:军官不许拿还没发下来的俸禄当成抵押,去向士兵借钱,那些放贷的富兵也不许把俸粮记在账上赚利息。这主意听着挺好,想把名分正一正,可结果呢?
穷的富的都不乐意了。军官说:“不借钱我吃啥?”富兵说:“不放贷我赚啥?”两边一块儿抱怨,这禁令没几天就黄了。
(原文:“本卫军士,有子本家,其亲管官旗,至俟门而仰面焉,冠屦倒置,无人为救正者。弘治初,大司马始禁各卫所官旗,不得预指俸粮贷钱,其富者,不得写人俸粮,以营利息。欲正名分,意非不善,而贫富偶俱怨其不便,其禁遂革。” 何孟春,《余冬序录》,卷五外篇)
士兵讨债讨到揍军官
再看个更离谱的例子。辽东残档里有个百户叫赵雄,这人混得惨。
他手下有个士兵叫林广,赵雄管他借了十二匹大布。借的时候说得好好的,还写了借据,可还钱的时候就拖拖拉拉。林广急了,跑去赵雄家讨债,赵雄东拼西凑还了五匹,剩下的实在拿不出来。
结果呢?林广火了,直接上手,把赵雄揪住一顿揍。
这百户大人被打得鼻青脸肿,跑去按察御史那儿告状,哭得那叫一个惨:“我好歹是个百户啊,手下兵居然敢揍我,太欺负人了!”
(御史的报告以及赵雄的诉状,摘录如下“比时应允,写立文约,借去大布一十二匹,一向推调未还,……(林)广前到本官家取讨原借前布,,……照出赵雄原借林广布匹,责令本官在外办还事,……来取讨去大布五匹,前后共还过大布一,……不期本军就行发恶,将职揪採,……系本百户所军,不合欺凌殴打情切” ,见《明朝档案总汇》,第94册,第345页,因为是残档,有不少缺文。)
这画面想想都好笑:一个军官,管着百来号人,结果手下士兵当了自己的债主,因为欠债不还,被手下的兵揍得满地找牙,还得抹着眼泪去文官那里告状,要求主持公道。按谌旭彬之类说的说法这士兵还是军官的农奴?
这个案例,要是把官兵关系颠倒过来,那准保被现代一些人唾沫横飞当成是赵雄被林广压迫,被林广剥削的证据了,赵雄是杨白劳,是农奴。逼债的林广是黄世仁。
可现在赵雄是军官,林广是他手下的士兵。欠债的是赵雄,被殴打的是赵雄。
明代这卫所士兵哪还有啥“军事农奴”的影子啊?要是真和王毓铨、谌旭彬说的,军户士兵是农奴,那林广敢这么嚣张?早被收拾得服服帖帖了。
富军事例不少
其实明朝史料里,“富军”的例子并不少。正德年间胡世宁曾经奏报,广昌县卫所屯田分三等,上等的每分(二十五亩),每年收租七十多石,中等的五十多石,下等的也有二十五石。这些田大多归“富军”和府城里的有钱军户子弟所有,总共三百五十六个军户,外加一百一十户豪民,坐那儿收租子,日子过得美滋滋。每年收上来的粮食,他们除缴纳每分田的六石屯田子粒,剩下的全归自己了。(胡世宁 申明职掌以安地方疏,胡端敏奏议 巻二)
万历初年,王宗沐上疏也提到,有些“富军”怕漕运太辛苦,干脆躲着不干活。(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四十四,王敬所集二)
这所谓富军显然也是士兵身份。
还有我前文关于明代卫所士兵职业自由里引用过的,南直隶卫所:“军之富者安享于家,贫者商贩于外。” 富兵在家享福,穷兵出去经商做生意,。(韩邦奇,苑洛集,卷十六)
明代卫所兵是农奴?别逗了!
有些人想当然以为明朝卫所的士兵饱受军官压迫、奴役。看了以上史料,或许能打破他们的刻板印象。
士兵能富得流油,军官能穷得借钱,甚至被手下揍,明代的制度根本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死板、阶层固化。
卫所士兵只要肯干,分到的田地就能让他们翻身,甚至压过军官一头。军官呢,要是光想着摆谱不干活,那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当然好吃懒做的普通军户也必然会有,也会有穷困潦倒,卖掉屯田,隐匿屯兵身份,逃免屯田子粒和军役。
但用以偏概全的方式,那哪个社会不能被抹黑?用这种方式,也可以轻松论证近代欧洲,甚至现代美国是奴隶社会。
明代卫所的军官和士兵之间,绝大部分情况下,不是谁压迫谁的问题,而是谁更会过日子的问题。永定卫的富兵靠种田发家,林广靠放贷揍军官,哪还有啥农奴的影子?分明是各凭本事吃饭。
有些人一提明代士兵如何惨苦,其实大多是分不清卫所军户兵和靠军饷养活的募兵之间的区别。
把晚明至明末实行募兵制情况下,因为军费不到位,缺饷状态士兵下惨苦万分的情况,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当成所谓军户士兵是农奴的证据,完全属于移花接木,牛头不对马嘴。
这属于既不了解事实,又不动脑子。募兵制下,士兵全靠军饷养活,军队领不到军饷,士兵当然惨。别说古代了,就是近现代,要是军队没有军费供应,士兵也会很惨。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