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 25-04-08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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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充电桩设最低消费充1度电也要付2元#】近日,有市民反映,在南京江宁德融科创中心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遭遇霸王条款,充电竟然有最低消费,消费不完也不退还。记者扫码发现,充电小程序默认充电最低金额为3元,充电费用分为1.1元一度的电价和0.9元一度的服务费,充1度电要支付2元钱。
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执法人员表示充电桩设置最低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肯定不允许。执法人员只好先找到德融科创中心产权方,联系到了实际运营的负责人钟女士。对方表示,充电桩是采用加盟的形式和哈罗公司合作的,在实际经营中,除了电费,她只有服务费的收益。为了保证每次能收到9毛钱的服务费,才设定了最低消费2元。
现场执法人员指出,充电桩设置最低消费是违法的,钟女士表示愿意整改,并退还不合理收费部分。目前,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荔枝新闻 将持续关注。(零距离) http://t.cn/A6royK8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