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
25-04-11 12:30 微博认证: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浙江规范省级政府储备粮油轮换活动】#政策解读#近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印发《浙江省省级政府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省级储备粮油一般以储存品质为依据,参考储存年限,实行年度均衡轮换。正常情况下,粮食年度轮换数量控制在储备规模的三分之一左右;食用植物油年度轮换数量控制在储备规模的二分之一左右;轮出、轮入粮油原则上为相同品种。未经批准,不得当年轮入当年轮出。除经省政府批准,为满足市场调控、应急保供等情况外,省级储备粮各月末实际库存不得低于储备规模的70%。via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