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25-04-1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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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买的法拍房被原房主卖了#,#原房主1套房卖2次获刑11年半#】一套被法院拍卖18年的房子,因原房主“钻空子”被二次转卖。近日,深圳龙岗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引发关注:原房主钟某彪利用司法拍卖与产权登记的“信息差”,将法院已拍卖的房产再次转卖,因诈骗罪一审被判11年半。

时间回到2006年,因债务纠纷,钟某彪名下位于龙岗新龙岗花园的房产被法院拍卖,被拍卖房产面积107. 48 平方米,肖某以36万多元竞得。随后,龙岗法院于 2006 年 4 月 28 日作出裁定,确认肖某竞得上述房产,并要求过户手续由肖某自行办理, 费用自负。被拍卖房产的原《房地产证》原件一直由竞买人持有,但竞买人肖某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始终留在钟某彪名下。

2023年,钟某彪偶然发现房子仍登记在自己名下,动起歪心思:他补办房产证、伪造租赁合同,通过中介将房子转卖给闫某峰,且闫某峰成功完成过户取得新的产权证。戏剧性的是,当新买家持证收房时,物业出示的竟是肖某那份18年前的法院裁定书。

因为法拍房被原房主再次转卖,新买家闫某峰过户后发现无法收房,向公安报案,案发后龙岗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决原房主钟某彪十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而原竞买人肖某也向龙岗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其是涉案房产的合法持有人,请求确认钟某彪和闫某峰的交易行为无效或者判决撤销双方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