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融媒体中心 25-04-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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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持续曝光!停车不能太“任性”!

为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改善群众出行环境,近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聚焦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在县城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伊川公安交警提醒: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并做到“停车入位,顺向有序”。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交叉路口、机动车道中央、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