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ISAC
25-04-15 21:28

我不知道利亚姆为什么会成为我妈,这是我一生下来的事情,我只看见他在我头顶上,婴儿床上挂着的吊饰在旋转,旋转,分别是两架直升机、一台钢琴和一个小鼓。我的右腿边是一只毛茸茸的狗玩具,左手边有婴儿用的湿纸巾,床单是草绿色,于是我就这么长大了。利亚姆会弹吉他,这点毋庸置疑,从我记事起他就会在我身边弹吉他,要是他想抱着我呢,就只能哼歌。我喜欢抓他的头发,那个时候他的头发还很长,像垂下来的狗耳朵,我见到的第一种蓝是他的眼睛,然后我开始在屋子外面的草地上奔跑,我刚会走路那会儿他看起来很瘦也很憔悴,当时我不知道什么是憔悴,只是觉得他的灰蓝色的眼睛很悲伤,他会逗我玩,喂我吃饭,教我读绘本(后来我才发现他有口音),告诉我酒精和香烟是坏东西,要学会尊重别人,不要打人,除非对方先打你,如果你要羞辱对方可以撕他的衣服。在这里我没有见过其他人,一个人也没有,还有一只猫,是他捡到的,于是我们叫它猫,他喜欢抱着猫。我不知道他怎么搞到这栋房子的,但他肯定很有钱,他不上班也足够养我到我死,所以他好像对我没什么期待。除了出去买生活用品他几乎从来不离开我,他的外套有阳光和家的味道,头发的气息像晒过的干花,屋里的花瓶里是小雏菊,他会唱歌哄我睡觉,我很喜欢他的声音,这个时候猫会跳到床上,我枕在他膝盖上。到了七岁或者更大我开始意识到他是谁,我们有电视机和两个碟片机和五个不同样式的唱片机,他的工作室(其实应该是书房,但是他说他不喜欢看书,却经常给我买书,什么都买,因此我总比同龄人知道更多)里全是碟片和唱片堆起来的山,他有一整面的专辑,还有一小柜子书,崭新的,我偷偷看过,上面都是年轻时候的他,在大笑,摆鬼脸,摆着有点过时却很酷的造型,老实说我很喜欢他那件白毛衣,还有一个老是臭着脸但是跟他长得很像的人,他会趴在他身上,搂着他笑。我开始听他的歌也是这时候,我至少有三个耳机,他会给我买世界上最好的mp3,里面全是披头士和石玫瑰,他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乐队,但是当他发现我在拉娜德雷和泰勒斯威夫特的时候也没说什么,他问我会想要她们的签名吗,我则说我更想要你的。我十岁的生日礼物是一把木吉他,他挨个教我怎么弹出想要的音符和旋律,后来我拥有了架子鼓、铃鼓、贝斯和电吉他,我开始写歌,当我刷完牙偷偷吃巧克力的时候我给他听了我写的第一首歌,还不错,他说,有点像上世纪的,我可以帮你丰富起来,我问他我没上过音乐课也可以写歌吗,他说当然可以,歌好不好完全不取决于上没上课,要是我不想上学他也可以让我不整天待在学校里。猫在抓沙发。到了十二岁我开始翻他的衣柜,作为利亚姆的小孩想穿他的衣服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他的每一首歌我都会唱,另外一个人唱的那几首我也都会。那件藏青色的阿迪达斯外套归我了,还有一件粗线条的毛衣,它们很蓬松很柔软,完全看不出来年纪比我还大。我穿在身上,他抱抱我说很适合,我们坐在院子里等太阳下山,空气里是风和草的味道,我边喝蜂蜜柠檬茶边问他,你第一次写歌是什么时候?他说应该是在18岁,他加入了他同学的乐队但是后来他成为邀请别人加入的人。是那个脸很臭的人吗?我见过他很多的吉他手、贝斯手和鼓手朋友,唯独没有见过他。利亚姆叉着那块蛋糕说,对,后来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你怕我组乐队也这样吗?猫在我膝盖上打呼噜。也许,我不知道。他玩着叉子,很多事情拿不准,没人会知道未来是什么样的。好吧,空气已经不再暖和了,森林变得漆黑而神秘,但毛衣很好地帮助我保温,该去睡觉了,他先把猫装在外套里,然后把我抱起来。睡前夜聊我问他为什么我没见过我爸?他们说因为他们吵了一架,在我出生前的事情,因此不需要我承担任何东西,他说如果我不喜欢音乐而去做个画家、记者、公司职员、科学家或者打渔的都可以,他会让我毫无负担地去成为。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