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审判长公开回应案件几大关注点】#审判长回应女方处女膜未破裂##订婚强奸案被告人母亲被训诫##订婚强奸案二审驳回上诉#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
维持原判,席某某也就是男方有期徒刑三年,同时驳回了男方返还彩礼的诉求。
大批的我的记者的同行,是等候在法庭的门外。也就是说,这起案件引发了非常大的争议和关注。
我们要从几个大家最关心的细节说起。
这个案子的审判长,接受记者的采访,就案件引发的社会关注点,也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我们先来说这个核心问题。
审判长在回答提问的时候说到,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觉得订婚等于性同意。
但是法律明确规定,性行为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跟关系亲疏无关。
这个案子里面,女方在恋爱期间,就明确表示反对婚前性行为,案发当天更是直接拒绝。
而席某某不顾对方的反抗,强行发生关系。
事后女方点火烧窗帘,逃到13楼呼救,这些行为都被监控拍了下来。
而法院正是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席某某违背女方意志,构成强奸罪。
我们再来说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关键证据只有电话录音这个说法。
审判长回应,这起案件的证据链非常完整。
除了席某某在电话里承认强暴的录音,女方在案发当晚就报警。
在警方侦查阶段,席某某的供述,女方身上的淤青,现场被扯下的窗帘和烧焦的痕迹,以及电梯监控里拖拽女方的画面。
而更关键的是,DNA鉴定显示,床单上有席某某的精斑和两个人的混合基因。
这些证据环环相扣,才能够证明犯罪事实。
而关于女方骗婚,女方借婚姻索财,这些传言法院已经辟谣了。
女方没有婚史,通过婚介两次相亲,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就遇到了席某某。
在案发之后,女方主动退还了10万元的彩礼和戒指,但是男方拒绝领取,还在法院多次通知之后,仍然不配合。所以法院驳回男方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我们来看看,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3年以上。那么为什么席某某最终只判了3年?
结合具体案情来看,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席某某在女方报警之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这一行为被认定为自首。
此外法院还考虑到,双方存在恋爱关系,这属于酌定量刑情节,虽然不能直接免除罪责,但是可以在量刑的时候适当从轻。
在二审期间,法院其实考虑过判处缓刑,席某某也递交了悔过书,但是席某某的父母不接受缓刑,还拒绝配合监管,最终不符合缓刑条件。
此外,因为男方家属多次泄露女方的隐私,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法院依法对其训诫。
这个案子,给了我们太多的启示。
它的关注度高,是因为家家都会面临孩子婚姻这样的情况。
它破除了订婚就有性权利的这样的观念,也提醒年轻人恋爱要讲尊重,婚姻要重契约,不要让彩礼和房产捆绑了感情。
更重要的是,法律不会被舆论左右,任何违法行为都要付出代价,尊重与平等,才是幸福婚姻的基石。 http://t.cn/A6rBNb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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