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25-04-1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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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维持原判男方拒不认罪#,#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公布女方隐私遭训诫#】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今日二审宣判。4月16日,新京报记者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刑事、民事二审均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该案被告人席某某一审以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宣判后,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儿子得知宣判结果后表情平静。在宣判前与律师的交流中,席某某坚持无罪,不接受改造。她也坚持无罪意见,已提前打印好申诉状,得知判决结果后当场提交。此次申诉主要意见仍为受害人“处女膜”(医学上称阴道瓣)未破裂和未检出席某某体液及DNA。

该案审判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强奸案件中“处女膜”状况属个人隐私,不应公开披露。发生性行为是否导致“处女膜”破裂,与性行为本身的程度和个体差异有关。“处女膜”状况不能证明是否发生性行为,国内外医学界对此已形成共识。“处女膜”状况不能作为认定或否定强奸罪行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文件和案例对此也已明确。并且,鉴定意见证实,现场床单上的斑迹中检出席某某的精斑以及席某某、被害人的混合DNA基因分型。 http://t.cn/A6rB3uWh